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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党建

中共衢州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8/11 8:49:58

中共衢州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

  
中共衢州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

  (2015年7月31日中国共产党衢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衢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的重要讲话、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衢州的实践,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以下称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肩负“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新使命,着力强化党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制度引领和作风引领,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全面提升基层政权建设水平,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在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实践上更快一步,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上更进一步,为建设浙江生态屏障、现代田园城市、美丽幸福家园,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衢州的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2.主要目标。全面提高乡镇(街道)调控力、村(社区)凝聚力、基层骨干队伍执行力,推动我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过硬、基层政权全面稳固,使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彰显,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基层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加密切,党的旗帜在每一个基层阵地高高飘扬,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一贯到底,确保广大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着力健全完善六个体系:一是基层工作责任体系更加明晰,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二是基层工作组织体系更加严密,使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基层各类组织更加富有战斗力。三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党领导的多元主体参与、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机制逐步完善。四是基层联系服务体系更加优化,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纳米”问题有效解决。五是基层工作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基层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六是基层基础保障体系更加有力,人财物资源进一步向基层倾斜。

  二、坚持和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3.加强党组织对各类基层组织的领导。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和政治属性,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基层各类组织的统一领导和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全面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组织机构和村级事务的领导,支持和保障村级其他组织机构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明确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从源头上把好村干部素质关。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兼职比例,引导、鼓励和支持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倡具备条件的村,特别是规模较小、村民委员会主任无适合人选、村党组织书记驾驭全局能力较强的村,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书记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倡按照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长(董事长)。加强社区党组织对居委会、业委会的领导。

  4.引领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基层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动员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投身“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乡村休闲旅游等,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尊重基层首创,积极鼓励创新,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理解、支持、参与改革。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深化法治衢州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处理和解决基层各类事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扎实开展大抓基层组织年活动,推动基层党员干部转作风、敢担当、有作为。

  5.巩固基层思想文化阵地。强化基层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打好意识形态斗争主动仗。加强和改进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和战略布局的学习宣传,着力抓好中心工作的宣传阐释,广泛开展形势政策宣讲。深入开展“中国梦想·最美衢州”主题实践活动,深化“最美衢州人”建设,广泛开展“传承好家训、培育好家风、建设好家庭”活动,深入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细落小落实。扎实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大基本公共文化设施投入,巩固提升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互联网管理中的作用,着力清朗网络空间。支持基层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正言正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决防止利用宗教势力干扰基层事务、影响基层稳定。

  6.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自治。坚持以村(居)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推动建立和完善基层组织体系,使各类组织各有其位、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完善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决策程序,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及与多数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都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五议两公开”步骤进行民主决策。全面实施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和程序,建立健全不合格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退出机制。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主导的村务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社区“两委”议事协调机制,把基层事务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党组织手中。

  三、强化乡镇(街道)龙头地位

  7.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优先选拔“狮子型”干部担任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把乡镇(街道)工作经历作为提拔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条件,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经历的要逐步达到50%;市直部门领导干部中,从优秀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中直接选拔的应有一定数量。完善乡镇(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研究制定乡镇工作规则实施办法。全面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深化乡镇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探索开展街道党员代表会议制度。全面深化推动发展好、服务群众好、社会治理好、工作效能好、自身建设好“五好”服务型乡镇(街道)建设。

  8.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坚持落实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人大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一线作用。合理安排乡镇人代会会期,改进审议和表决方式,保证代表真实意愿表达。开展乡镇人代会预算审查监督,推行“参与式预算”、“政府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等做法。认真做好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完善代表候选人提名和审查机制,严肃查处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健全代表向选民述职、联系基层群众制度,推进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和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完善乡镇政府负责人领办同级人大重点建议制度。加强乡镇(街道)人大组织建设,推进人大工作规范化。

  9.推进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扎实开展百个乡镇分类争先,优化乡镇绩效管理和考核,促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乡镇内部管理,因地制宜制定岗位责任制和目标承诺制。推行实事量化考核、积分制考核、干部工作日志等管理模式,探索干部出力多少、贡献大小与奖励相挂钩的分配机制。归并精简考核项目,县(市、区)每年对乡镇(街道)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将一票否决事项严格控制在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平安建设、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等五项。加强乡镇干部管理,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加强乡镇(街道)服务力量,在县域范围内对乡镇(街道)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调剂使用,县直机关不得占用或变相占用乡镇(街道)编制。

  10.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按照责权利相统一、人财事相配套的要求,推动“四张清单一张网”向基层延伸。理顺乡镇(街道)与县直部门关系,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履行职责必要的职权,实现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覆盖。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乡镇(街道)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到乡镇(街道),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按照划分收支、确定基数、超收分成的原则,理顺县(市、区)与乡镇(街道)的财政分配关系,提高基层保障水平。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努力实现收支平衡,防止债务风险。实行派驻人员“属地化”管理,市县部门派驻乡镇(街道)机构的干部,纳入乡镇(街道)日常管理和考核,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未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不得任免。探索建设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平台,提升乡镇(街道)统筹协调能力。大力推进扩权强镇,积极选派职能部门专业人员充实乡镇管理力量。探索在镇域范围内行使县级法定行政管理权。

  四、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

  11.建强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坚持完善村党组织班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制度,开展实战比选、实绩比选,提高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公信度。扎实开展“双述双评”活动,抓好村干部竞职承诺、创业承诺、辞职承诺等兑现,促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实基层党组织“保垒指数”分类定级、星级管理,每年倒排出不少于5%的软弱落后基层党组织,通过“四挂五争先”第一书记工作法滚动开展整顿转化,形成动态化、常态化整顿机制。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解决少数村干部不同心、不在岗、不作为问题。优化调整村党组织设置,对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党支部可改设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建立特色党小组,推行“党建+”工作方式。加快推进农民合作社、专业协会、电子商务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党建工作。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外来流动人口集聚地等领域党建工作。

  12.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以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创建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社区党组织成员为主体,推行社区“大党委制”,吸纳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进社区党委班子,共同参与区域管理服务。开展党员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国家级试点工作。深化推进区域化党建,加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镇改街、村改居、新建社区、农村社区、商圈、楼宇党建工作,发挥社区党组织覆盖作用。稳步推进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全市统一届期和换届,进一步规范选举程序。

  13.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实质作用。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加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乡镇(街道)党(工)委对“两新”组织党组织领导,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对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在改革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推进“六融六共”和合共同体创建,深化青春党建“五四工作法”,引导“两新”组织更好履行社会责任,为巩固党的基层执政基础服务。

  14.持之以恒深化“三民工程”升级版。坚持和完善“民情档案三张单、民情沟通三个一、为民服务三平台”标准体系,突出“三转变、四提升”升级要求,把“三民工程”一抓到底。引入“互联网+”模式,打造“民情掌上通”信息平台,推动市、县、乡、村四级信息上下联通,实现民情档案由纸质化向电子化、智能化演进。与时俱进改进民情沟通方式方法,因地制宜落实驻村值班制度,把义务劳动、文体活动与民情沟通融为一体,推动民情沟通由制度化、规范化向人文化、亲情化提升。加大各类服务平台整合力度,引入“政企社”共建模式,全力打造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升级版。重点与县乡两级行政服务平台上下衔接,推动行政管理、审批、服务向基层延伸,开辟网上服务渠道,实行网上申报代办和线下代办联动,真正实现“常住村民不出村便能办成事,外出村民不回村也能办成事”。

  严格执行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全面落实“三个走遍”。届期内市委书记走遍所有乡镇(街道),县(市、区)委书记走遍所有建制村,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走遍所有自然村(社区)和困难户。建立“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长效机制,乡镇(街道)干部每年对辖区内农户至少走访一遍,真正做到急事难事见干部、政策宣传见干部、化解矛盾见干部、项目推进见干部。落实以农村党员干部为主体的“三民工程”网格员包片联户制度,做到有不满情绪必到、有突发事件必到、有矛盾纠纷必到、有喜事丧事必到;困难家庭必访、危重病人家庭必访、空巢老人及留守儿童家庭必访、信访户必访。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也要做到“四必到、四必访”。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制度,推动党员志愿者“5·1”服务体系落实。

  15.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固定活动日、“七一”纪念、谈心谈话等列入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活动清单。善于运用新媒体新手段,创新组织生活方式,提升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健全和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党内基层民主、联系服务群众等“四大基本制度体系”,促进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县乡党委要加强对基层组织生活的指导,党委书记要带头到基层上党课。

  五、加强和改进基层社会治理

  16.全面推广“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模式。总结推广乡村治理“贺田模式”,注重与生态建设相结合,全面制订修订融合法治理念、德治内涵、自治元素为一体的“升级版”村规民约,推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高乡村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创建,重视乡村法治宣传,推行村务“阳光工程”,落实基层民主决策“五步法”,完善民主自治和民主监督方式。广泛开展道德评议活动,充分融合“好邻居”、“好婆媳”评选和乡风民俗活动,促进乡村互助帮扶,以德化人,弘扬正气。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和重大事项,全面实施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民主议事会和民情沟通日等制度,稳步推进基层协商民主,推动乡村依法自治、和谐发展。

  17.维护基层社会安定有序。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委(办)建设,整合社会治理各方资源力量,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推进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健全基层“大调解”工作体系,常态化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进以“社会治安大数据”为基础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构筑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18.加强基层治理信息化建设。按照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服务一门办理的要求,建立统一的村(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进职能部门业务数据整合共享,提高基层基础工作信息化管理能力。推进平安建设信息系统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两网融合,加强与县乡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对接,建立健全网上收集信息、网下处理事件、网上网下联动的工作体系。

  19.推动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城乡公共服务质量,促进生产要素、公共资源、公共服务逐步向基层倾斜。加快推进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创新,重点加强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法律服务和档案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建立社区服务项目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及民办社工机构承接公共服务。建好用好联系服务群众阵地,建立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加强村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以县(市、区)为主全面改造提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天候服务群众。

  六、打造富有战斗力的基层执政骨干队伍

  20.建设担当有为的乡镇(街道)干部队伍。优化乡镇(街道)干部年龄、性别、专业结构,根据不同乡镇(街道)的发展特质配备合适干部。继续有计划地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工作或挂职锻炼。严格执行乡镇(街道)干部任职条件、任期调整、最低服务年限等规定,规范部门从乡镇借调干部审批程序。重视培养和选拔本土干部,提升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本土化比例。注重发挥“老乡镇”作用。探索科学合理的干部交流机制,继续开展一线历练、火线破难“双百行动”,促进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结构改善和年轻干部培养。从优关爱乡镇(街道)干部,认真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乡镇干部经济待遇一般高于县级机关同职级干部20%以上、乡镇(街道)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0%等政策,加强乡镇“五小工程”建设,切实改善乡镇(街道)干部工作和生活条件。

  21.培养过得硬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坚持把党组织书记放在基层带头人队伍建设的首位,大力实施“领头雁”工程,选好、管好、用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力宣传劳光荣式的百名好支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健全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探索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办法,严格坐班、值班或轮班制度,落实从严管理。县级每年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县(市、区)委书记要带头授课;乡级每年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轮训和村干部全员培训。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或退出现职领导干部回村(社区)任职、优秀机关干部到村(社区)任职。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从优秀村(社区)主职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力度,乡镇(街道)换届时每个县(市、区)有一名以上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

  22.建设充满生机活力的党员队伍。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未来10年全市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1.5%左右,做到慎重发展、均衡发展。优化党员行业分布和结构比例,重视在80后、90后青年农民、工人中发展党员。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冬天全员轮训农村(社区)党员,县(市、区)每年举办冬训示范班。构建以一考评、一库、一中心、一网格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教育管理链,定期组织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推行农村党员管理“十条红线”做法,深化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建立健全党内谈心谈话制度。设立党员关爱基金,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落实党内关心关爱。强化党员信息系统建设,深化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工作。

  23.统筹抓好其他基层骨干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党建工作力量,明确乡镇(街道)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分管党建工作。落实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专职从事纪检工作的规定。县一级要配齐配强组织员。乡镇(街道)要配备组织委员、组织干事,配好宣传委员、宣传干事,统战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应当明确专人负责统战工作。加强村民代表、村民小组组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以村(社区)主职后备人才为重点,加强基层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探索面向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招录选调生村官,推动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班子。大力宣传基层干部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凝聚社会正能量。

  七、从严抓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4.驰而不息抓好基层作风建设。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乡镇“三公”经费和建制村非生产性开支、农村“三资”管理等情况检查。加强对涉农部门、基层站所、基层干部履职情况的督查通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集中查处一批基层干部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在征地拆迁、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以权谋私以及骗取、截留、私分征地补偿款和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重点村、重点项目的审计工作。建立健全村级事务权力清单,严格规范村(社区)小微权力运行。加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宣传教育,增强村(社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意识。

  25.发挥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准确把握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定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自觉接受村(社区)党组织领导,对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负责,村(居)民委员会要自觉接受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或列席村(居)“两委”会。加强对村(居)务决策、村(居)务公开、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以及村(居)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监督。强化乡镇(街道)纪(工)委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发挥村(居)务监督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落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月度工作例会、村(居)财务月度审核和先审后签等制度。推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

  八、全面落实固本强基的政治责任

  26.强化县乡党委的主体责任。县(市、区)党委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按照实施“三张清单”、落实“三大责任”的要求,全面履行抓意识形态、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督促相关职能单位落实齐抓共管责任。县(市、区)党委要统筹各方力量加强基层基础。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担负起抓党建任务落实的直接责任。村(社区)党组织要对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建立健全县(市、区)党委抓基层党建和基层政权建设专题分析研判制度,完善落实县乡党委书记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党委班子成员向本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工作抓党建、考核考党建、用人看党建”。

  27.全面落实基层基础保障。全面实施村集体经济发展“五年规划”,因地制宜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造血功能和内生活力。建立健全以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内容的经济责任制。加强村级集体股份管理,集体经济收益要首先保障村级公共开支。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社区服务群众、“三民工程”等专项经费,确保从2015年起,人口规模1500人以上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每年不少于10万元、其他村不少于5万元;按照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两个类别,每个社区分别落实每年15万元、10万元的服务群众最低经费保障标准;严格落实“三民工程”达标村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运行经费保障标准。全面落实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建立健全正常增长机制,确保不低于上年度所在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两倍。逐步解决其他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障、离任村干部的生活补助和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问题。探索建立“两新”组织党组织经费财政支持机制。全面落实村(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巩固基层“三多”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基层的支持力度,县(市、区)基层党建经费每年递增不少于10%,推动各类资源配置向基层基础倾斜,为基层组织开展工作、维护服务设施提供保障。

  28.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考评。坚持“大党建”理念,把各领域党建工作归口进行“一盘棋”考核。坚持开展县、乡、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优化考核评价机制。坚持把党建考核指标纳入县乡综合考核,把县乡党建年度考核成绩、党委书记述职评议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体系,大幅度提升权重。对敢于担当、守土尽责的干部要大力褒奖、优先使用,对轻视忽视、守土失责的干部要严肃问责,形成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