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表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扎实工作、奋勇争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在市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第三批正面典型给予奖励。
1.市第三批驰援武汉医疗队的柴东剑、王莉娟、王钰、徐慧、张莉、王磊、柴爱娟、徐欣、马龙举、黄琪、郑惠之、陈远飞、徐建红、徐活兰、金玲玲、卢锐涵、俞啸、李鹏、夏亚莉、毛晓明、郑悦琳、杨凯琳、郑春燕、李强、单康民、杨俊、陈慧萍、廖琳君、饶晨晨、舒然、程仁秀、汪美丹等32人,给予每人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授予柴东剑、王莉娟、王钰、张莉、柴爱娟、郑惠之、徐欣、李鹏、单康民、杨俊市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吸收马龙举、黄琪、毛晓明、郑悦琳、杨凯琳、郑春燕、李强为中共预备党员。
2.市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何冬娟,给予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授予市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3.市人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处处长吴利和,给予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4.市卫生监督所党支部委员卢毓池,给予个人嘉奖一次。
5.市公安局柯山分局城站派出所,给予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6.市公安局柯城分局疫情防控处置突击队,给予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7.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衢江大队上方中队指导员王子岳,给予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8.高速公路交警衢州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刘永军,给予个人嘉奖一次。
9.市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郑娟涓,给予个人嘉奖一次。
10.市信访局复查复核处处长周成刚,给予个人嘉奖一次。
11.市经信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刘小兵,给予个人嘉奖一次。
12.市文旅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郑永兴,给予个人嘉奖一次。
13.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副主任夏云伟,给予个人嘉奖一次。
14.市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局长祝雄峰,给予个人嘉奖一次。
15.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黄家街道新铺村村委会主任毛鸿雁,给予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16.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新新街道彩虹社区阳光风情小区楼栋长龚樟标,给予个人嘉奖一次。
17.授予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新新街道金桂社区党支部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18.市智慧新城管委会白云街道新湖社区网格员许远玲,给予个人嘉奖一次。
19.授予市智慧新城管委会白云街道幸福社区党委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市智慧新城管委会白云街道西江月小区业主委员会,给予集体嘉奖一次。
21.柯城区荷花街道党工委书记方育娟,授予市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2.柯城区荷花街道新荷社区党委书记吴竞,授予市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3.柯城区航埠镇雨灵山村党支部书记余小波,授予市级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24.授予柯城区信安街道迎和社区党委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5.柯城区人力社保局仲裁与劳动关系科科长高翔,给予个人嘉奖一次。
26.衢江区莲花镇党委书记傅利红,给予个人嘉奖一次。
27.授予衢江区浮石街道东升社区党支部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8.衢江区灰坪乡上坪田村网格员魏志坚,给予个人嘉奖一次。
29.衢江区科技局科技合作与外专科科长周晓强,给予个人嘉奖一次。
30.龙游县湖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蒋建波,给予个人嘉奖一次。
31.龙游县龙洲街道城角坊社区党总支书记刘利仙,授予市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32.龙游县塔石镇勤裕村网格员胡红竹,给予个人嘉奖一次。
33.龙游县石佛乡夏家村村委会主任汪根发,给予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34.龙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小南海中队长叶炳华,授予市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35.江山市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郑积才,给予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36.江山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主任林雪梅,给予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37.江山市疾控中心微生物检验科科长郑升龙,给予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38.江山市清湖街道党工委书记毛晓荣,授予市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39.江山市贺村镇淤头村党总支书记毛建平,授予市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40.江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魏磊,给予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41.常山县疾控中心检验科工作人员於晓丽,给予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42.常山县金川街道党工委书记郑俊,授予市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43.常山县紫港街道柚苑社区网格员张雪珍,给予个人嘉奖一次。
44.常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乔凌舟,给予个人嘉奖一次。
45.常山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副局长金明,给予个人嘉奖一次。
46.开化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戴红燕,给予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47.开化县华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徐元锋,给予个人嘉奖一次。
48.开化县华埠镇东岸社区网格员陈璐琦,给予个人嘉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