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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三个严格把法治思维贯彻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10 10:36:51

常山县三个严格把法治思维贯彻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

    一是严格教育培养。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充分利用党校主体班次、理论中心组学习、组工论坛、周末选训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严格选拔任用。注重选拔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干部。修改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在过程考核、日常考核中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规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综合研判、干部动议、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县直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等程序,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三是严格管理监督。把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作为干部监督的重要内容。全面梳理汇总干部监督方面政策文件,制定干部监督工作若干意见,明确干部监督事项;加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查核力度,实行每月联席查核、重点区域发函查核、疑似线索专项查核;进一步完善干部预警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以及直接掌握“人权、财权、事权”的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监督,促进干部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和纪律规定,形成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新常态。